鋼絲繩電動葫蘆靜負荷試驗應按下列程序和要求進行
a、先開動起升機構,進行空負荷升降操作,并使小車在全行程上往返運行,此項空載試運轉不應少于己于3次,應無異常現象。
b. 將小車停在軌道跨中,逐漸的加負荷作起升試運轉,直至加到
額定負荷后,使小車在軌道全行程上往返運行數次,各部分應無異常現象,卸去負荷后軌道應無異常現象。
c. 將小車停在軌道跨中,無沖擊地起升額定起重量的1。25倍負
荷,在離地面高度為100~200mm處,懸吊停留時間應不少于10min,并應無失穩現象,然后卸去負荷,將小車開到跨端或支腳處,檢查電動葫蘆金屬結構且應無裂紋、焊縫開裂、油漆脫落及其它影響安全的損壞或松動等缺陷。
d. 第三項試驗不得超過3次,且第三次應無永久變形,測定主梁
的實際上拱度,其應大于0.75/1000mm.
定起重量的負荷,離地面200mm,待電動葫蘆及負荷靜止后,測出其上拱值,此值與第四項結果之差即為電動葫蘆的靜剛度,電動葫蘆的靜剛度,應在主梁跨度中部S/10的范圍內測量。電動葫蘆靜剛度的允許值1/800S(mm)。